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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婆今年9月份在市郊区的镇上与一老人(老人是镇上的居民,但是有地耕种)相撞,老人受伤住进医院,因为双方都是自行车,交警判双方负同等责任,现在我们已经和老人共同分担了医疗费,请问还有什么费用要赔偿呢?具体标准是多少钱?陪人的怎么算呢? 谢谢了!!
熊律师回复:你好!如果伤残构不成等级,就不存在伤残补偿金的问题。另外,老人住院的护理费(以医院开具有需要护理的证明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均需要双方来分担。护理费以当地的医院护理工收费标准为准,伙食补助费一般为15元/天;交通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