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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听证会显现三大亮点 留下公平博弈的空间
发表时间:2007-12-16 21:34: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听证会,昨天(12月14日)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该听证会将是继北京地铁票价下调听证会之后,又一次“降价”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交强险费率将有可能平均下调10%,责任限额则由原有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加上今年年中出台的交强险浮动费率办法,交通责任事故率低的司机有可能享受到较低的优惠费率。

 

现场:交强险听证会代表发言

回顾:交强险博弈的三大回合

 

    当然,听证的主要意义,不在于一次费率和保额调整了多少,而在于它为我们未来的公平、公正博弈开启了空间。盘点本次听证会的诸多“亮点”和不足,将为未来开启更大的博弈空间埋下伏笔。此前交强险“费率高,保额低”一直备受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费率的产生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经过公众质询和听证。听证会的召开,无疑是顺应民意之举。

    亮点之一: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发生了一场“革命”。本次投保人代表通过自由报名,最后抽签产生。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中签人委托比自己更“专业”、更长期关注交强险且持异议的人士出席听证会,并且这种形式得到了保监会的认可。同时,被委托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通过“竞选”产生,其此前通过向投保人发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得了超过1000名投保人的授权。只要这一千人中有一人中签,“竞选人”的专业博弈权利就能够得到保障。无疑,成本低廉的互联网,为此后类似的“竞选”和“委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亮点之二:被视为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罪魁祸首的机动车之间的无责赔付问题,虽然有关人士强调“无责赔付”涉及《道交法》有关规定,必须由全国人大进行审议,不在此次听证会的讨论范围,但从听证会看,保险监管机构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理由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原来的400元下调为200元。那么,既然可以下调为200元,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下调一些?同时,根据正在修订中的《道交法》第76条,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最高只需承担10%的责任。这是一个最高限额,那么合理的解释,最低限额当然可以为零。特别是对于发生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更是可以如此执行。这是本次听证会给未来留下的另一个空间。

    亮点之三:听证代表提出:车主们希望交强险参照原有的商业险,可以设置最低限,但不设置上限,给车主提供选择的自由度,根据每个车主不同需求实行不同的限额和费率。这样,一部分投保人就可以不用补充商业险了。将来这样的自由选择空间应该是存在的。

    由于交强险是定价在前、成本核算在后,听证会也是第一次召开,自然也留下了很多遗憾。比如:从保监会发布召开听证会的公告起,到报名截止,中间只留出了2天半时间,过于仓促,没有给听证权利人留下充分的信息获取及准备时间。

    再比如,调整方案建议,责任限额由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实际死亡赔偿金基本都在20万元以上的今天,这个保额仍显不足。同时,对于赔付较高的人身伤害部分,8000元的医疗赔偿限额则远远不足,尤其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将不利于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也会增加事故司机的负担。而2000元的最高财产赔付仍显多余。取有余而补不足,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交强险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听证会的形式也还不成熟,很难指望定价一步到位。因此,博弈多方都应该本着耐心和诚心,不断使交强险逼近“保额最高、保费最低”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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