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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律师网提醒:2007年9月1日起,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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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车辆出险后 应如何处理事故
发表时间:2007-07-14 19:22:16 来源:武汉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 点击数:
保险车辆出险后 应如何处理事故
发布日期:2007-7-12 作者:

1. 出险后,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另外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
    
    2. 报案的方式有:电话,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或代办点报案。异地出险,可以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
    
    如在北京的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河北石家庄出险,则可向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分或支公司报案。
    
    3. 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证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报案后,保户如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保户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的《出险通知书》(《出险通知书》由保险公司提供,并由相关理赔人员指导填写),提出索赔请求,包括赔偿金额等。
    
    报案后,保户申请索赔一般要提供哪些相关证据
    
    索赔时需要的一般证据有: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其中,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非常重要,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管部门的裁决书来确定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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