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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免赔率如何规定
发表时间:2006-01-16 00:48: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率5%。
车损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
第三者责任险: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 车上货物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
盗抢险:全车损失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
无过失责任险: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险:实行20%的免赔率。
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无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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