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取回密码 | 意见留言 | 帮助 | 服务中心
本站由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的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办!
名称
全文
作者/公司
信息
下载
首 页
·
交通律师
·
索赔常识
·
保险理赔
·
事故认定
·
案例精选
·
交通新闻
·
交通法规
·
赔偿标准
·
理论研究
·
法律咨询
本站提醒
:
·
广西交通律师网提醒
:2007年9月1日起,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今天是
:
·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
·
本站熊潇敏律师正式接受黎某
·
祝贺远东所再度荣获广西优秀
·
远东律师事务所招聘专职律师
·
祝贺广西交通律师网改版成功
热点文章
·
2006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
·
事故认定原则
·
关于广西柳州壶东大桥“7·7
·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代理词
·
挂靠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
广东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
·
★挑战交警事故认定案再起波
·
2007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推荐文章
·
家属指责事发路段有隐患
·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司---熊
·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
·
远东律师事务所新办公室掠影
·
道交法第76条修改:还留无责
·
广西交通咨询电话
·
机动车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
·
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
·
破解“同命不同价”的钥匙在
远东风采
本站精选
对不起,图片浏览功能需脚本支持,但您的浏览器已经设置了禁止脚本运行。请您在浏览器设置中调整有关安全选项。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司---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通律师
>>
案例精选
>>正文
电话:
13878124891
传真:0771-5511887
QQ:534246811
挂靠车赔偿案受害方终获赔
发表时间:2007-09-01 21:48:59 来源:中国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 点击数:
挂靠车赔偿案受害方终获赔
金阳时讯消息 4年前,在贵遵路78公里处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肇事大货车系挂靠车而车主又无力赔偿,致使事故中受害方一直难以得到合理赔偿。日前,事故受害方终于拿到15万余元赔偿款。
2003年7月,一辆挂靠重庆恒通货运公司的大货车,与一辆贵阳的大客车相撞,大客车上3人死亡,8人受伤,货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事发后,客车车主赔偿了死者家属。
2005年5月,息烽县法院作出判决,由货车车主秦某赔偿客车车主23万余元,重庆恒通汽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秦某无履行能力,而恒通汽运公司车辆均系挂靠,不愿赔偿而导致执行难度很大。此后,息烽县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求助,由最高人民法院介入,拘留了该公司法人。此后,恒通汽运公司于2007年8月23日与事故中的客车车主达成和解:赔偿15万余元给客车车主。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挂靠车在全国都很普遍,公司收取挂靠费后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 (何启华 贺孝瑚 张杰)
相关新闻
人间蒸发5年只为赚钱赔偿 受害方请求轻判肇事者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交通事故具体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具体有哪些项目
2008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诉讼时效你把握好了吗?事故赔偿时效为一年!
2008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福建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故遇难者可获17万赔偿
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过失相抵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本站法律咨询解答
Copyright © 2005 - 2008 Gxjt122.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交通律师网
广西交通事故律师网
关键词:广西交通律师 南宁交通律师 事故认定 赔偿标准 南宁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远东律师事务
所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