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起火后留下的现场痕迹
救车祸伤者又引起大火,伤者死于车上
她死于车祸还是大火?
南国早报 2007-05-17
■ 本报记者 唐海波
今年2月6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困车上的两人一死一伤。为抢救伤者,有人在不具备防护设施前提下,贸然使用切割设备,导致肇事车辆起火,伤者死于车上。当地交警部门认为,伤者死于车祸;而车主则认为,伤者死于大火,而大火是医护人员在施救过程操作不当引起的,卫生院应当为此负责。
车辆超速行驶侧翻
被困人员一死一伤
5月14日,记者来到都安下坳乡小旺村路段,只见这起事故发生路段为一个“S”型的下坡。车主郑超告诉记者,2月6日晚8时许,他聘请的司机驾驶大货车由都安往河池方向行驶。一起搭乘货车的,还有在广东务工的老乡陈某和邹某。因为春运票源紧张,两人买不到回家的车票而搭了“顺风车”。
大货车行驶到都安小旺村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又遇上急转弯,失去重心侧翻在路边。驾驶室严重变形,车门与护拦紧紧“吻”在一起。司机没有受伤,从驾驶室里钻了出来,两名搭“顺风车”的老乡被夹在驾驶室内,陈某已当场丧命,而邹某虽还清醒,但右腿已断,血流了一地,场面惨不忍睹。
氧焊割机引起大火
受伤女子死于车上
这起交通事故引来了附近上百村民的围观。小旺村村民覃某告诉记者,出事十余分钟后,她赶到了现场,只听得车内传出年轻女子喊“救命”声。约十分钟后,下坳乡卫生院的几名医护人员来到了现场,当即对受伤的女子邹某进行包扎;数分钟后,都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也赶到了现场。在包扎过程中,邹某一直保持清醒,还提出要喝水,但医生担心喝水反而对她不利,没有答应。
半个多小时后,包扎完毕,但人们无法把夹在车内的邹某解救出来。一直在现场围观的村民覃××称,正在现场抢救的下坳乡卫生院院长梁万相问围观的村民:“谁有氧焊割机?”一名村民称离现场一公里处的韦某有。梁万相于是叫村民把氧焊割机借来。
村民韦某告诉记者,有人来他家里借氧焊割机后,他当即和来人带着设备赶到现场。梁万相便指挥村民动手切割。一名围观的村民提出异议:“要准备一桶水,这样切割恐怕不行!”这名村民说,他担心切割时护栏升温或者溅起的火星会引燃车内的易燃物。尽管离事发现场约500米处便有一条河,但这个提议被梁万相否决。
于是,韦某开始动手切割。这时,飞溅的火星使驾驶室堆放的棉被突然起火。覃××称,见到棉被起火,他忙从旁边折来树枝将火扑灭,一旁的交警开始疏散围观的群众,他也被隔开,独留下韦某在现场继续切割。
韦某告诉记者,继续切割约5分钟后,车又起火了,这次火苗蹿起三四米高,交警拿来两个灭火器灭火,但无济于事,火越烧越大。十多分钟后,两辆消防车也赶到了现场,但无法控制火势。
覃××称,大火刚起时,还隐约听到驾驶室内传出“啊啊……”的呻吟声,数分钟后便没了声息……
3月20日,都安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认为事故原因是大货车在过弯道时不保持安全车速,致使车辆侧翻,造成车上乘员陈某、邹某死亡,车辆和车上货物损坏,在施救过程中车辆起火。
交警认为伤者死于车祸
车主认为伤者死于大火
郑超认为,是下坳乡卫生院在施救过程中,由于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导致车辆起火报废,乘员邹某被烧死在车内。
都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事故认定是都安交警大队、河池市交警支队集体讨论得出的结果。据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和交警称,由于邹某被夹在车内,无法使用听诊器,只能凭借脉搏判断邹某是否死亡。下坳乡卫生院医护人员称,当时在为邹某包扎时,还能感觉到邹某的脉搏;包扎完毕后,邹某已无声息。医护人员还称,邹某伤势如此严重,即使能将她救出来,可能也没办法挽救她的生命。所以,应认定邹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