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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隆安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4人死亡
发表时间:2006-04-06 22:32: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月6日隆安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中的重型罐式货车

南宁交警网讯  2006年4月6日,隆安县辖区内的324国道1770KM+600M处(卢浩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来车相碰刮后发生爆炸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天上午7时15分,黄志斌(男,百色市人,年龄、驾驶证情况待查)驾驶桂L21611号重型罐式货车沿国道324线由百色市往南宁市方向行驶,适有黄生瑞(男,39岁,百色市田东县人)驾驶桂L21351号中型普通货车,沿国道324线由南宁市往百色市方向行驶;黄居增(男,41岁,南宁市隆安县人)驾驶广西FE2366号方向盘拖拉机,由隆安县往南宁市方向行驶,当三方行至国道324线1770KM+600M处(卢浩路段)时,黄志斌驾车超越同向行驶的广西FE2366拖拉机时,桂L21611号重型罐式货车尾部与对向行驶的桂L21351号中型普通货车车头左侧相刮后,桂L21611号重型罐式货车发生爆炸,造成驾驶人黄志斌、黄居增和桂L21611号车上乘员唐某(男,37岁)当场死亡,广西FE2366号拖拉机乘员劳某(男,40岁,)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取证。随后,南宁市安监局高锦良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秋生支队长、路际新副支队长,隆安县政府方伟项副县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朱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协调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 于宏、邱祥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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