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况
远东律师事务所创建于 1993 年 6 月 1 日 ,直属广西区司法厅管理,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著名学府,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本所自创建以来,秉承“高起点、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的执业原则和“团结奋斗、精诚协作、优质高效”的团队精神。在激励律师往专业型 、外向型发展的同时,更注重律师队伍的团队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等非诉讼形式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同时,开展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个案法律服务,遇重大项目和疑难案件更是组合精英团队服务,并采取合议制,以律师团队的集体智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多年来,本所在广西乃至全国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以先进的人才理念、健全的管理制度、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被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如: 1999 年,本所荣获广西区人民政府、人事厅和司法厅联合授予的 “ 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 ” 、“司法机关重建 20 年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4 年被司法厅授与“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在本所的创建和发展中,司法部、广西区政府、广西区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前任司法部部长邹瑜、张福森以及副部长陈卓等领导先后光临本所视察指导,越南司法部、最高法院、法律家协会两度组团莅临本所参观访问,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二、理念
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创建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三、法律服务领域
A 、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已在政府机关、进出口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版社、报社、其他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领域拓展了广泛的法律服务市场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本所律师先后担任过 200 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有:广西交通厅、广西教育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广西日报社、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广西桂泰进出口公司、广西五矿进出口集团公司、广西丝绸进出口公司、中泰合资广西东亚糖业集团、中英合资宜州糖业集团公司、中外合资美亚电力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广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南宁烟草集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果铝业公司、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碧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作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 、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
2 、帮助企业制定、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3 、提供与企业有关的法律信息;
4 、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5 、对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6 、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7 、参加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谈判,审查或制作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8 、接受企业委托担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
9 、企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B 、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代理,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及诉讼代理
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是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打出特色,树立名牌,本所律师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法律知识相结合的执业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辅以深刻的法理分析和诉讼论辩技巧,赢得一个又一个案子的胜诉,也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本所办理以下各类案件:
1 、诉讼代理:担任民事、经济、涉外经济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